2010年12月14号,签订了房子的合同。签过合同之后,我却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,也有一种很亏的感觉。想想这套房子定的也太急了,诸多的方面都没有考虑,就定下来了。
第一:房子款是全付的,而房子现在还在建,交付时间是2012年4月,花了几十万买的房子还不能立马住进去,觉得很亏,而且房子的使用年限说来是70年,而实际住进去的话也已经十年过去了,而实际使用时间也只有60年。
第二:自从上海高楼失火后,也才想到住在高层是多么的悲哀。一旦发生地震了、火灾了、住在高楼的人,生命安全真的很难保障了。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,我会选择低层。而我的房子是第15楼,总高是18层。
第三:房子既然买了,就算了吧,以后挣钱了再换吧!